项目名称:年处理800吨含贵金属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无锡市锡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园中路南侧、美泽东侧;
建设性质:扩建;
占地面积:利用现有厂房闲置车间3000m2,不新增用地,全厂总占地面积10340m2;
投资总额:1200万元;
行业类别:N7724危险废物治理、N7724危险废物治理;
法人代表:陈小虎;
工作制度:年生产天数300天,8小时三班制(仅焚烧线,其他生产线一班制),年工作2400h;
劳动定员:本次不新增员工,在现有员工内部进行调整,全厂员工30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前往无锡市锡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园中路南侧、美泽东侧),联系顾总查阅纸质报告书,联系电话:15951129888。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范围主要是项目地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在环保有何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如下网址下载公众意见表,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起止时间
(1)来电咨询
联系人:顾总 联系电话:15951129888
(2)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提出的意见发送至以下邮箱:454339@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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